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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整理自:首都师范大学 2009-1-4 12:03:06
美术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下设美术教育、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四个系,开设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设计、艺术市场等七个专业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画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等五个科研机构。现有教授11名、副教授20名,其中博导4名,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70%以上。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古典技法材料与创作技法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和美术教育理论方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此外,还可招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班、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学生 8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美术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闻出版、中等美术教育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刘福芳、董福章、戴克鉴、黄今声、杜希贤、贾克德、冯怀荣、杨景芝、舒春光、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几年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董重恂、刘进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扬、谢继胜、韦红燕、韩振刚等。美术学院倡导多元化的学术思想,艺术风格丰富多样,呈现出勃勃生机,从师资结构和艺术思想上形成了自己的优势。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与国外一些院校有着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美术学院作为北京市“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美术学专业在2003—2006年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排名中,在全国203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一。

  随着美术学院的不断发展,办学条件也在不断完善,目前除教学画室外,还设有美术展览馆、新媒体艺术工作室、摄影艺术实验室、电脑美术工作室、绘画技法与材料研究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金属、木工、雕塑、漆艺)、版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藏画室、微格教学教室等,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09级新生一、二年级在良乡校区上课,三、四年级在校本部上课。

一、美术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专业方向

学制、培养层次

学费

招生人数

美术学

(师范)

美术教育

四年制本科

免收学费

40

美术学(非师范)

艺术市场

四年制本科

8000

20

绘画

(非师范)

油画

四年制本科

10000

20

国画

20

艺术设计

(非师范)

平面设计

四年制本科

10000

20

环境艺术

20

新媒体艺术

20

注:1.2009年,北京计划招生40人,其余各省市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2.以上各专业(及方向)2009年均按照艺术类进行宽口径录取。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根据各省市要求及自身情况可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各考点均不接受函报。

2.凡是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1月10日——2月10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2009年2月14、15日按照网上报名分配的时间,到首都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要求粘贴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名表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一致。

4.手续不全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一律不予办理。

5.各个专业方向可以同时兼报。

6.报名时交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一试100元,二试80元)。

准考证领取办法:报名当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一试:素描(3小时,100分)、速写(两张30分钟, 30分)。

二试:色彩(3小时,100分)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无口吃、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

地点

报名考试

地址

当地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北京

200921415

200921718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

(010)68902995

甘肃

2009245

2009

26

兰州铁路三中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

夏晶洁(0931)4638005,

13893321545

江苏

2009256

2009

27

南京市第39中学

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

冯老师(025)58839508,

13002556248

山东

2009267

2009

28

青岛市招办(八大观宾馆小礼堂)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

朱海峰(0532)85786211,

13675323258

辽宁

2009278

2009

29

沈阳大学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

戴老师(024)62268563,

15710589349

河南

200921213

2009

214

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

值班室(0371)66952074

苏校长(0371)68349168

周校长13598816290

湖南

200922021

2009

222

湖南师范大学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伊老师(0731)8838500,

13975805777

江西

2009228日、31

2009

32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北京西路437

张老师(0791)81201588506274,13077969565

湖北

2009334

2009

36

湖北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叉湖馨苑小区2122

贾芬(027)85620977,

万老师(027)85620975

  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六、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我校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在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5.我校美术学院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美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7.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①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及格;

②在省美术类统(联)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4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60%相加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8.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9年4月3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http:// 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政编码:100048

良乡校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02488

学校网址:http://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010)68902993(招生办公室)

(010)68902392(美术学院)

  校本部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车、849、944、944支线、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良乡校区乘车路线:952路或天桥汽车站乘坐917专线到良乡大学城、良乡镇新城环1路可直接到达校园

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着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学科教学论(舞蹈)硕士学位授权点。

音乐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国家级“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音乐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并承担了北京市和国家教育部、文化部的多项重点科研课题,曾获国家级和北京市音乐、舞蹈创作“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奖”等多项大奖。2005-2007年,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评价信息中,音乐学连续三年评为A++级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许多教师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23名,拥有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数字化音乐实验室以及专业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6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5000余盘(张)。

  音乐学院本科层次招生含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录音艺术和舞蹈学四个专业及方向。

  2009级新生一、二年级在良乡校区上课,三、四年级在校本部上课。

一、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层次

招生人数

招生地区

学费

音乐学

(师范)

四年制本科

40

全国

免收学费

(作曲、指挥、表演)

四年制本科

40

全国

8000

录音艺术

四年制本科

15

全国

10000

舞蹈学

四年制本科

35

全国

8000

注:1.音乐学(师范)与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方向之间不得兼报;

2.音乐学各方向与录音艺术之间可以兼报;

3.器乐只招收中西管弦乐队常设乐器与手风琴。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三试时间

音乐学(师范)

21718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首都师范大学实验楼报告厅

220日上午开始

222日上午开始

另行通知

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

220日上午开始

222日下午开始

另行通知

录音艺术

220日上午开始

222日下午开始

另行通知

舞蹈学

22526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228日上午开始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9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1.报考各专业考生请于2009年1月10日—2月10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2月17、18日两天报考音乐学各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2月25、26日舞蹈专业的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要求粘贴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名表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一致。

3.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的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考生需留下考试期间有效的联系电话。

五、专业考试

*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包括:1.声乐50%;2.钢琴或器乐50%。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包括:1.视唱练耳:听辨音,占40%;视唱,占40%。2.乐理,占20%。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考试项目为旋律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模仿。

◆乐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记号等。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包括:1.声乐48%;2.钢琴或器乐48%;3.综合素质4%。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三试乐曲可与一试重复。要求背谱。

◆器乐:民族乐器:乐曲两首,要求背谱(可重复一试曲目)。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可重复一试乐曲)。

◆综合素质:1.朗诵,占20%;

2.第二乐器,占40%;

3.舞蹈基础,占40%。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最终专业总成绩,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 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声乐: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占20%;练习曲一首,占40%;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占40%。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民族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作曲:1.和声基础,占50%;2.声乐曲写作,占50%。(均为笔试)

◆指挥:1.和声基础,占50%;2.将乐队总谱改写为钢琴缩谱,占50%。(均为笔试)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声乐: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占20%,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占40%,乐曲一首,占40%。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民族乐器:乐曲两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乐曲二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 

◆作曲:1.笔试(50%):钢琴曲写作;

2.面试(50%):①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读谱和试奏,④即兴演奏。

◆指挥:1.指挥(50%):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考生需自带伴奏和乐曲钢琴缩谱,需准备总谱三份。合唱指挥准备一首合唱作品,乐队指挥准备一首乐队作品。

2.面试(50%):①音乐技能: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项);②乐队总谱或合唱谱试奏;③即兴演奏;④听音能力测试。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和三试成绩各为100分。

一试:1.形象与条件测试(20分);

2.表现力测试(2分钟以内剧目表现)(80分)。

二试:1.基本功测试——芭蕾基本功测试把上部分(50分);2.古典舞基本功测试中间部分(50分)。

三试:1.中国舞跳、转、翻技巧或芭蕾技巧(30分);2.模仿(20分);3.即兴(20分);4.剧目表现(可重复一试内容)(3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器乐(含钢琴)曲一首。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包括: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1.音乐技能(70%):①器乐(含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②声乐加器乐: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考生可在①、②项中任选一项。

2.音响听辨及有关音乐声学方面的知识等(30%)(笔试部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六、录取原则

1.2009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分别编制北京和京外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5.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将统一按音乐学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6.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7.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8.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同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

④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9.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

10.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特别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9年4月3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http:// 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政编码:100048

良乡校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02488

学校网址:http://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010)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

(010)68902389(音乐学院)

校本部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车、849、944、944支线、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良乡校区乘车路线:良乡校区乘车路线:952路或天桥汽车站乘坐917专线到良乡大学城、良乡镇新城环1路可直接到达校园

初等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北京市唯一的培养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高等师范院系,同时招收课程与教学论初等教育方向、教师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02年被确定为首都师范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同年被评为北京市品牌专业,2008年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对小学教育颇有研究的师资队伍,在98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共47人,博士、硕士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4%。学院设有“初等教育研究所”、“科技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研究与培训基地”等科研机构。目前,在校本科生1245人,研究生44人,是国内小学教育本科办学规模最大的初等教育学院之一。建院九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为首都的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专业设置:设有小学教育美术、音乐、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育、信息技术等7个专业方向,其中艺术类有小学教育(美术)和小学教育(音乐)。

  培养目标与规格: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能从事教育科研的教育工作者。美术、音乐方向的学生既有美术、音乐课程教学专长,同时能够兼任其它课程教学。

△小学教育(美术)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206学分,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43学分,学科课程79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6学分。主要课程为:素描、色彩、速写、简笔画、中国画、设计与应用、素描人像人体、油画人像人体、中国人物画、实用美术、电脑美术、中外美术史、小学美术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小学教育(音乐)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199学分,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43学分,学科课程72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6学分。主要课程为: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和声、舞蹈、合唱与指挥、曲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手风琴、民族音乐概论、儿童舞蹈编排、小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一、初等教育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类别

学制、培养层次

招生人数

招生地区

小学教育(美术)

师范

四年本科

25

北京

小学教育(音乐)

师范

四年本科

25

北京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9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北京籍考生。

2.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小学教育美术方向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方法

1.请考生于2009年1月10日 ——2月10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3月4、5日两天到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要求粘贴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表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一致。

3.交纳报名考试费1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地点:首都师大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海淀区通慧寺1号,人民大学附中西侧)。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小学教育(美术)

考试分为一试和二试。一试为素描、人物速写和简笔画,二试为水粉色彩。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画石膏头像,满分100分。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

人物速写:全身人物速写,满分15分。动态结构基本准确,用笔流畅。

简笔画:画风景、静物、动物、人物,满分15分。形象概括,用笔简练。

水粉色彩:画静物,满分100分。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美术方向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时间

备注

37

素描(8001100

考生自备笔、颜料、四开画板和画夹、水罐等;“色彩”限用水粉。

人物速写(11301200

简笔画(12001230

水粉色彩(13301630

注: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2.小学教育(音乐)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面试。

一试为笔试,包括以下①②项:即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

二试为主项,包括以下③④项:即声乐和钢琴或器乐。

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①基本乐理:满分2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节拍节奏,音值组合法,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②视唱练耳:满分70分。视唱:满分45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练耳:满分25分。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③声乐:满分11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员。

④钢琴、器乐:满分9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演奏其他乐器也是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⑤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分。展示个人特长,如朗诵、舞蹈(自备伴奏带)等。

音乐方向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09年3月7日(早8:30集中进行基本乐理笔试)。

2.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五、录取原则

1.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美术、音乐)的考生,必须获得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小学教育(美术)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合格者,方可按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小学教育专业(美术、音乐)参加北京市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

3.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70%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9年4月3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http:// 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政编码:100048

网址:http://www.cn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

62587538/62516712(初等教育学院)

校本部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车、849、944、944支线、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初等教育学院乘车路线:乘坐304、307、386、630、671、851、944等路公交车在“海淀南路”站下东行50米路南;乘坐26、运通110、运通118、361、367、374、944、944支线等路公交车在“人民大学西门”站下车,北行200米,人大北路东行400米路北;乘坐特4、特6、302快车、302、320、653、717、731、801、808等路公交车在“海淀黄庄”站下车,海淀医院向西5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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